本招标项目炼油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以《关于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炼化新材料20241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炼油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施工内容为:新建炼油厂区地上压力流污水管网干管及主支管、改造地下污水收集设施及新建污水提升池与提升泵、新增罐区密闭脱水设施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包括:新建DN200~DN600地上压力流污水管网干管及主支管管道约20.35km及配套设施;油品调合中心24#和29#储罐、炼油运行三部456#和457#储罐作为应急缓冲罐,配备应急缓冲线;新建24座污水提升池,新增60台污水提升泵、25台分布式呼吸自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油品调合中心新增30台自动切水器、54台闭路采样器,化工运行一部新增1台自动切水器,炼油运行三部新增40台自动切水器;炼油运行三部新增3台污水闪蒸罐。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开展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含竣工验收、结算工程量、移交工作)及保运、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协调、报批等相关工作,进行设计交底、参与施工图会审、施工配合、参加交接验收、试运行问题处理、参与竣工验收,以及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监理服务工作。本项目监理费259.15万元(含税,税率6%)。
2.2招标范围:兰州石化炼油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运、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3所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中交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甲方确认的中交日期为准)。
2.4监理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规范。
2.5项目建设地点:兰州石化公司(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中交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甲方确认的中交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8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对应的结算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9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09月03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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