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FTZX
2. 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区物业中心小型修缮工程监理服务
3. 预算金额:人民币 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4. 最高限价:人民币 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5.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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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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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6年区物业中心小型修缮工程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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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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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到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二)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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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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