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综合网格业务外包规范化管理,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城市区域业务外包公司。业务外包服务区域为绥化市下辖九县一区城区,主要服务内容为绥化联通城市综合网格的宽带(融合)、移网、FTTR、沃家组网业务发展服务,宽带、TV、沃家组网及FTTR装修移服务工作。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代理我公司此项业务的相关资质,具有完善的业务、人员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社保、劳动关系沟通能力。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城市综合网格的宽带(融合)、移网、FTTR、沃家组网业务发展服务,宽带、TV、沃家组网及FTTR装修移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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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服务区域 |
采购单位 |
预计月采购数量 |
不含税预算单价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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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融合)、移网、FTTR、沃家组网业务发展服务 |
绥化市辖九县一区城市区域 |
件/月 |
2550 |
55.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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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TV、沃家组网及FTTR装修移服务 |
件/月 |
12000 |
55.00 |
12 |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960万元。
1.4 实施时间/服务时间:合同签定后立即实施/标准工时。
1.5 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月。
1.6 服务地点:绥化市辖九县一区城市区域。
1.7 服务时间:标准工时。
1.8 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方报价统一折扣不能超过90%,如应答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无效。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内容为“业务服务费”或“经营服务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应答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不少于960万元的业务外包相关业绩案例1个;(提供买卖合同或框架合同,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时间、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6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6.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 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 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采购人业务发展要求;
2.6.4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6.5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6.6甲方本次采购外包业务需要从业人员不少于110人,需求岗位分布在绥化市九县一区城市区域。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合法从业人员为甲方提供专职服务,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五险。提供不少于110人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内容(宽带(融合)、移网、FTTR、沃家组网业务发展服务/宽带、TV、沃家组网及FTTR装修移服务),提供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五险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6.7应答方从业人员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上岗。如乙方从业人员资格不满足甲方要求或乙方未按期限完成从业人员上岗,则甲方有权解除外包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6.8乙方承诺完成承包工作的人员系乙方自行合法聘用的人员,已与上述人员订立了劳动合同,并向其工作人员说明乙方系承揽甲方外包业务,工作人员系乙方公司员工,为乙方公司工作,与甲方无关;乙方承诺及时按期支付上述人员报酬,并已依法为上述人员办理了各种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并确保及时不间断的缴纳,乙方上述工作人员如出现劳动纠纷和保险争议或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事项,乙方系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全部责任。因上述事项造成甲方承担责任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名誉、经济、业务上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2.6.9乙方承诺严格遵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通过轮班、轮岗、调休、人员调配、调换等方式确保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等事项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乙方服务人员提出劳动事项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事项造成甲方承担责任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6.10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为采购人服务完毕的所有费用。
2.6.11如上级公司对经营外包有新要求、新规定时,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6.12履约保证金50万元。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返还(无利息)。
2.6.13应答人在绥化市内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在绥化市内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04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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