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经理部,装修材料(办公用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新建南玉铁路玉林北站位于广西玉林市北流市新圩镇刘屋村,车站类型为线侧平式+高架候车站房,站房建筑面积49975.97㎡,建筑高度36.7米,车站最高聚集人数5000人。站房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钢桁架结构;部分框架梁及承轨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结构;站房地下主体1层,地上主体2层,局部设夹层。站台规模为4台9线,设450*12*1.25m基本站台一座、岛式站台三座;站台雨棚面积为21407.54㎡。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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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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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GYF01 |
办公用房装修材料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批 |
1 |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 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内的供货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Twenshu.court.gov.cn/)上行犯罪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
2024年9月29日-2024年9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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