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张浦镇亲和路(江丰路-京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安保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12个月(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购买标书时请将资格预审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单位如非法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其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具有经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9.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投标人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宣传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资料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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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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