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涟水县人民医院门诊消化内镜室优化改造项目
三、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四、招标范围:涟水县人民医院门诊消化内镜室优化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控制价:98875.37元,超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付清(无息退还)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2月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弄虚作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书面承诺。
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竞标价法,投标人根据我院预算控制价及清单进行报价。评标小组对有效投标人按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替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至第三名。
九、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磋谈文件。标书费100元/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