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老沟矿智能通风系统(第2次招标)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晋控煤业经发【2024】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安全费用,招标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老沟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老沟矿智能通风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老沟矿智能通风系统(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智能通风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老沟矿。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老沟矿智能通风系统(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是指智能通风系统决策软件平台、隔爆兼本安型PLC控制器、矿用本安型编码器、矿用本安型气动电磁阀、矿用本安型电控装置红外线接收及发射器、各类环境监测传感器)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产品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智能通风系统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本投标单位的业绩)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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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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