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城市微型水体清水态应用示范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城市微型水体清水态应用示范项目劳务分包,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机关直属单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因工程需要,拟对城市微型水体清水态应用示范工程 所需的劳务分包进行招标。1.项目名称:城市微型水体清水态应用示范工程劳务分包 2.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3.招标项目规模、内容: 铺砌石130.8m³、 铺设防渗膜1600㎡、花岗岩面板铺砌 375.72㎡、 路平石铺装620m、塑胶地平 592.79㎡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内容分为1个标段。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 2.2 招标内容:城市微型水体清水态应用示范工程劳务分包,包括铺砌石130.8m³、 铺设防渗膜1600㎡、花岗岩面板铺砌 375.72㎡、 路平石铺装620m、塑胶地平 592.79㎡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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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或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如下: 3.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4.业绩要求:近5年内有类似业绩 。 5. 税务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7.其他要求:无。 3.2 其他要求: 无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劳务分包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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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8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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