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0.5
最高限价(万元):40.5
采购需求:1标段:2024年度思茅区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需求:1、区级公务用车管理运转专项经费。2、南屏镇“兰花书苑城市党建读书长廊”党群活动阵地建设专项资金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思茅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倚象镇菠萝村踏青河村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5、普洱市思茅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普洱市思茅河流域(莲花乡段面上游段)综合整治项目资金9、部门整体支出2标段:2024年度思茅区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5年度绩效目标审核采购需求:1、普洱市思茅区污水处理综合治理项目。2、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3、城市管理及建设(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经费。4、部门整体支出(探索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5、2025年度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2024年度思茅区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标段2:1.2024年度思茅区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期限2024年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2.2025年度绩效目标审核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1)2024年度思茅区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2024年度思茅区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5年度绩效目标审核: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9 00:00至2024-09-05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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