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第十四包:专用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监理(二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768号)),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专用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部分,包括以下建设内容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联调联试等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1)优化和完善房山、门头沟、丰台、石景山、海淀、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等10个区突发地质灾害监测站网,安装部署1760台(套)监测设备;(2)对现有580台套雨量监测设备进行功能升级;(3)部署北斗指挥型用户机5台(套),倾斜摄影系统、LiDAR系统、边坡雷达系统及决策指挥调度系统各1套。
招标暂估金额:14092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房山区房山、门头沟、丰台、石景山、海淀、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等10个区
其它说明: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第十四包:专用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监理(二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100%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审核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3)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理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4)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29 17:00:00-2024-09-03 17:00:00
招标文件收费要求: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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