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M-[CS]-******** 项目名称###市亭江中心幼儿园幼儿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合同包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1 1-1 ###市亭江中心幼儿园幼儿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年) ********.00 ********.00 批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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