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某部5G公网对讲通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预算:95.87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5.87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主要依托公网信号(5G/4G)开通公网专线,搭建语音传输通信调度服务器及管理平台,通过语音设备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终端,实现岸海语音交互、数据信息传递及执法现场视频实时查看等功能。主要包含音视频通信子系统(含网络管理子系统)、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调度子系统、移动语音通信终端、移动车台终端、音视频记录仪、物联网卡、点对点数据专线等。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供应商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供应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规定,具体技术参数标准见需求明细表。
供应商产品规格、技术指标、执行标准等内容按报价文件执行,且符合有关国家规定。
需求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检查,若产品未按照要求供应,供应商应负担全部违约责任。
质保期限:质保期二年。
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所有产品的交货地点以需求方提供的详细地址为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应通知需求方验收。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后20天内。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提供安装服务,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产品以书面的形式填写交货清单交给需求方。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2.2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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