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率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年限 SC2024B024号地块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片###路与香樟大道交口东南侧 ********.83㎡ (合********亩) 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 ≥******** ≥40% ≤15% 6000 ********万元/亩(合********万元) 1万元/亩(合********万元) ******** 50年 SC2024B025号地块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片###路###路东南侧 ********.2㎡ (合********亩) 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 ≥40% ≤15% 6000 ********万元/亩(合********万元) 1万元/亩(合********万元) ******** 50年 SC2024B026号地块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片###路###路东南侧 ********.3㎡ (合********亩) 工业用地—新能源制造业 ≥******** ≥40% ≤15% 6000 ********万元/亩(合********万元) 1万元/亩(合********万元) ******** 50年 SC2024B027号地块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片###路###路东南侧 ********.1㎡ (合********亩) 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 ≥******** ≥40% ≤15% 6000 ********万元/亩(合********万元) 1万元/亩(合********万元) ******** 50年 1.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2.本次出让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的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以“标准地”净地出让的地块,亩均税收≥15万元/亩。⑵各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按照六发改能评〔2021〕63号文件规定执行。⑶各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执行###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3.各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10日内###县自然****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地块竞得人须同时###县杭埠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20%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4.各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一个月内交付土地,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建设,SC2024B024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二年。SC2024B(025-027)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各地块在项目竣工后需及时申请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各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6日材料(三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5.出让时间和地点出让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11时的工作时间内。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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