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购置电动自行剪型高空作业车项目,招标人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购置电动自行剪型高空作业车项目
2.2 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确定中标人1名
2.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购置1台电动自行剪型高空作业车,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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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额定承载能力 |
驱动方式 |
控制价 (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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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自行剪型高空作业车 |
1 |
≥225kg |
电动 |
17.97 |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若是进口产品,则不包括报关时间,报关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2.5 交货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永和路399号合肥卷烟厂区招标人指定位置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产品制造商或已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在中国大陆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3.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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