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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化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和地下水复合污染原位高效反应带修复技术公关工业化实验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基于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和地下水复合污染原位高效反应带修复技术攻关及工业化实验研究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研究内容为可控制备具有有机物配体修饰的多孔碳材料,探索表界面配位修饰手段 ,探索碳基催化材料表界面官能化与二电子氧还原的构效关系,揭示碳基活性位点的反应机制,构建具有碳基催化材料的电催化绿色合成pO2验证样机,开发电催化制备过氧化氢小试中试设备,多级氧饱和内循环非均相光芬顿中试化装置,进行非均相光芬顿深度氧化工艺的中试化研究、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壤土的生态治理技术集成体系与工艺研究,开展高含油复合有机污染场地非均相光芬顿处理技术工业化应用。形成绿色制备过氧化氢技术,开发高性能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剂;完成电催化绿色制备过氧化氢设备小试,中试;针对高含油污染土壤,研发一种高效的非均相光芬顿催化剂;形成高含油油复合污染土壤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技术;设计非均相光芬顿高效传质反应器,并进行中试及工业化试验;基于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工业化试验规模不小于6万立方米,土壤改良草原恢复规模不低于4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设计完成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20个日历日内;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中试工作;竣工时间: 2025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基于电催化-过氧化氢催化氧化高含油土壤和地下水复合污染原位高效反应带修复技术攻关及工业化实验研究》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显示状态正常),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业绩要求:

投标方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签订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科研项目业绩,项目业绩类型为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不包括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业绩说明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签订的技术协议原件,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企业要求:

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4.2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4.3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3.4.4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外部承包商管理规定。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4.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针对4.2、4.3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经验,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分包要求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项目或市政公用项目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本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施工业务不允许分包,拟分包工程(专业工程分包或专业作业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应满足乌石化公司工程分包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禁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专业工程分包单位须满足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将分包结果、分包合同、分包商关键人员等信息报发包人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承包人应将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并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与分包商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8月29日12 时至  2024  年 9月3 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9月 20日 9  时 5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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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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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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