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新泽西护栏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新泽西护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邹平市四好农村路工程改造(EPC)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新泽西护栏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和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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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泽西护栏 |
详见图纸 |
批 |
1 |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
详见图纸,该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合同中相关内容、规范、标准、图纸中确定的全部内容以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工序调整变化等所需的工、料、机、小型机具费、低值易耗辅助材料、返工费、各类赔偿金、违约金、水电费、管理费、保险费、承兑贴息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合同明示和隐含的责任、义务、工作内容以及风险。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通知停止供货,本次采购材料分批到场,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订货通知为准。
(3)可参与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本次采购只进行一轮公开报价。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等手续完善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代理商需要取得符合要求的材料生产商授权。
(4)报价人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纳税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等企业查询网站,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9日8时00分到2024年8月31日20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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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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