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现澄清为“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29.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113.********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余部分不变。本次澄清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表述错误的地方,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故不推迟开标时间。特此公告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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