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某单位租用地方校车租赁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协议到期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测评及考核满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政策允许,可续签协议,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撤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书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