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返排液处理药剂加工定作已由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返排液处理药剂加工定作。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返排液处理药剂加工定作”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成都天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计划已批复,主要针对返排液处理药剂加工定作进行招标。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招标金额用完为止。项目估算金额:176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返排液处理药剂加工定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PAC:0.2276(万元/吨),CPAM:2.5588(万元/吨)(不含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招标金额用完为止。
2.7 服务要求: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授标原则:(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竞争性判定,如果认为剩余有效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详细评审并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人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3)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þ不允许分包。
þ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不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不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R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返排液处理药剂生产相关设备,并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返排液处理药剂生产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至少1台干燥机、搅拌机等。
*6.业绩要求:
R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1个PAC 或者CPAM加工定作或销售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 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7.场地要求:
R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返排液处理药剂必要的生产场地,需提供自有不动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及环评相关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要求:
8.1 R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R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9.1-9.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0.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QHSE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执行招标人制定的技术协议和项目单位针对具体项目编制的专项工作方案。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8-28至2024-09-0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09-18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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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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