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夏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关于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物流集团北部铁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自筹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宁夏物流集团北部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上跨G18荣乌高速施工设计方案安全性评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线路全长约13.192公里,设置车站2座,特大桥2座。该项目自拉僧庙站北咽喉引出,并行既有黄公铁路左侧约1.6公里,跨越荣乌高速公路、海惠公路和黄河后,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境内二矿北农场,与包银高铁并行向南约5公里到达惠农区103地块,东缘设曙光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桥梁、轨道、通信、信号、电力、机械设备、房屋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
2.2磋商编号:NXG
2.3采购范围: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上跨G18荣乌高速施工设计方案安全性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安全技术相关咨询报告,评价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保通方案对既有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影响: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保通方案等通过专家评审;协助采购人办理涉路施工行政许可;编制施工设计图安全性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协助采购人通过高速公路产权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施工设计图审查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4项目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相关工作通过产权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
2.6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事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3.5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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