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数据专线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数据专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HA
3.招标范围:为满足招标人数据传输、业务运营等需要,并确保招标人专线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高效性,拟采购能提供上述服务的电信营运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合同期内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为银行数据专线和第三方外联数据专线提供服务,标段2为监控专线提供服务。
6.中标数量: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标段1拟采购2家单位(若标段1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4家,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标段2拟采购1家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事业单位等上级独立机构的授权)。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未投标人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且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
1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15.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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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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