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心血站职工食堂社会服务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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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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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韶关市中心血站职工食堂社会服务化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
早餐:餐标最高限价为10元;中餐:餐标最高限价为18元。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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