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714002
2、工程名称:南四湖微山岛东部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4、工程概况:南四湖微山岛东部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上庄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截流沟建设,底泥清淤、生态驳岸工程、巡护管理道路工程、晾晒平台工程、连通管涵工程、次生林防护建设、湿地植被修复、水生植物种植等内容。二标段为杨村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截流沟建设,底泥清淤、生态驳岸工程、鸟岛建设工程、巡护管理道路工程、连通管涵工程、次生林防护建设、湿地植被修复、水生植物种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招 标 人:微山县微山岛镇人民政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 “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 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8、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投报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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