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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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R********.项目名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年5.最高限价:********万元/年6.项目需求:主要是为茅箭区人民法院食堂提供米、面、粮、油,牛、羊、猪肉,鱼,蛋,禽,牛奶及奶制品,蔬菜,干货,调料等食材的配送服务。7.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将对其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不合格将终止服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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