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一家经营合作商,负责对校园快递驿站进行经营管理,并通过此次快递服务合作经营做到如下方面:完善校园快递服务网点和服务;对于学校教职工和行动不方便学生的快递服务需求做到上门服务;统筹各网点服务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师生寄件服务费低于市场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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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位置 |
面积 |
租金 |
★经营管理费 |
合作期限 |
费用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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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国际交流中心北面一楼商铺 |
92.58㎡ |
6.00元/月/㎡ |
不低于30000.00元/年 |
五年,合同一年一签 |
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租金加管理费:其中租金按6.00元/月/㎡的固定金额进行收取,管理费则根据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后进行填报,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填报金额进行收取管理费。 |
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2)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1服务范围:承担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各类包裹的收寄、运输、投递等服务。
4.2服务要求:能提供国内快递物流企业:中国邮政、顺丰、京东、中通、申通、圆通、韵达等快递品牌(至少包括以上标注的3家快递物流企业)的快递服务(提供承诺书)。
4.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4服务标准:遵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快递服务;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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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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