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个贷不良债权选聘清收机构项目
2、采购内容:我司个人不良贷款资产包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进行清收处置。拟选聘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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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项目情况 |
预算(上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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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个贷不良债权选聘清收机构项目(2024第一期) |
此次拟委外长沙市个贷不良资产共800笔,均为信用类债权,本金合计34890009.27元,债权总额42050341.52元,具体详见拟委外清单。管辖法院主要为开福区人民法院及岳麓区人民法院。 |
1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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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个贷不良债权选聘清收机构项目(2024第二期) |
此次拟委外长沙市个贷不良资产共800笔,均为信用类债权,本金合计34003452.23元,债权总额40610926.25元,具体详见拟委外清单。管辖法院主要为望城区人民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法院。 |
1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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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个贷不良债权选聘清收机构项目(2024第三期) |
此次拟委外长沙市个贷不良资产共800笔,均为信用类债权,本金合计35400729.23元,债权总额42912953.95元,具体详见拟委外清单。管辖法院主要为芙蓉区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 |
1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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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个贷不良债权选聘清收机构项目(2024第四期) |
此次拟委外长沙市个贷不良资产共787笔,均为信用类债权,本金合计42083612.36元,债权总额64656240.9元,具体详见拟委外清单。管辖法院主要为雨花区人民法院、天心区人民法院。 |
195万元 |
注: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源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3、项目编号:CXZ
4、服务周期:委托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代理期内达到我司相关要求和工作效果,则可进行续期。
5、项目预算及付款:采用风险代理方式,采购人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同时根据供应商完成的代理进度进行付费,付款方式依据项目完成情况付费,单笔债权以回款为计算基数,按照回款额的18%*报价折扣确定单笔代理费。单个个贷不良资产包支付金额不超过195万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最近年度的年检;(2)投标人及拟任主办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无行业协会、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处罚(处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28 9:302024-09-06 9: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