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4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宁阳县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212.61511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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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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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4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宁阳县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2.615115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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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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