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站区配套设施业务用房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幕墙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铁航字【2023】1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其中财政资金25%和自筹资金7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站区配套设施业务用房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幕墙工程
2.2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
2.3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31540.76㎡;其中一期用地面积 24178.32 ㎡,二期 7362.44㎡。本项目为一期,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67.9㎡;地下建筑面积:4980㎡,建筑主要功能:均为配套业务用房,建筑层数:配套业务用房 A 座地上 8 层,地下 1 层;配套业务用房 B 座地上 3 层,建筑高度:配套业务用房 A 座总高度35.150m,配套业务用房 B 座室总高度16.550m,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45日历日,具体以开工之日为准。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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