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已由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塔山煤矿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17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2500万吨/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于近期到期,按照《关于印发大同市煤矿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的规定,现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包)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
标段(包)内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全体在册职工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请登录)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保险许可证要包含“责任保险”内容。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或保单(电子保单或保单或保单抄件)、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保单(电子保单、保单或保单抄件)须至少包含:保险公司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28 17:30至2024-09-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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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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