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询概况
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JLHYHX-2024041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尾箱寄库等现金管理外包项目进行公开征询,征询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询。
二.征询内容:
1.项目编号:JLH;
2.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尾箱寄库等现金管理外包项目;
3.最高限价:98.8万元;
4.采购需求:民生银行长春市内13家同城机构尾箱寄库等现金管理服务业务,包括尾箱寄库、现金调缴等业务;
5.服务期: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三.响应方资格要求
1.响应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方须具备金库管理资质,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须达到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金库安全防范合格证,且具有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现金管理外包服务的3年以上(含3年)经验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3.财务要求:响应方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响应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4.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响应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5其他要求:(1)拥有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服务人员,在分行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外包服务能力与覆盖区域可以覆盖分行客户所在地;(2)拥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3)响应方应拥有严格的人员准入标准、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系统的人员培训体系,并与员工签订责任承诺书、保密协议等;(4)拥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健全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完善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从未发生过外包重大风险事件;(5)外包公司全部以自有资源向民生银行提供服务,不接受服务转包。(6)与所在地区至少一家同业机构在现金寄库保管业务方面有一年以上的成功合作经验,并能满足民生银行委托现金业务的总量变化需求。(响应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6.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纳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与征询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询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征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四.征询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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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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