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郎溪县重点易涝区团结圩排涝站自动化控制安装工程项目已由宣城市水利局以《关于郎溪县重点易涝区团结圩排涝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宣水农【2023】1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郎溪县重点涝区排涝泵站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郎溪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郎溪县重点易涝区团结圩排涝站自动化控制安装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项目编号:(请登录)
2.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郎溪县重点易涝区团结圩排涝站自动化控制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通讯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039906.98元(含暂列金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近 5 年(2019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的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万元的自动化控制或信息化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4)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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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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