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航道工程-花埠大桥航段(10K+556~11K+383)(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航道工程-花埠大桥航段(10K+556~11K+383)(二次)
2.2 建设地点:信阳息县、潢川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花埠大桥段航道,航道整治起讫点桩号(10K+556~11K+383),整治航道里程 0.827km。航道规模及等级按照 III 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尺度 3.2m×60 m×480m(航深×航宽×弯曲半径);设计代表船型 1000 吨级货船及 70TEU 标准船型。
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断面、护坡结构等。本段航道在花埠大桥北岸进行切滩补偿处理;并对河道顶冲处的左、右岸采用格宾护垫护坡以及格宾网兜护脚处理。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航道工程-花埠大桥航段(10K+556~11K+383)(二次)工程施工
二标段: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航道工程-花埠大桥航段(10K+556~11K+383)(二次)施工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施工,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航道工程-花埠大桥航段(10K+556~11K+383)(二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二标段:施工监理,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航道工程-花埠大桥航段(10K+556~11K+383)(二次)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6个月;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施工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航道整治类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施工监理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航道整治类项目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9日00时00分-2024年09月0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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