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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屯昌县良坡水厂至黄岭墟片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
项目编号 |
HN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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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62.895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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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
262.895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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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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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12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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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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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
3.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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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4-08-28 至 2024-09-04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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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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