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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轨道交通1号线铜山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THZX-C2024-0015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1###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轨道交通 1###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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