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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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年限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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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凭证现金款箱寄库押运服务 |
2年 |
一、服务内容 1、押运与寄库服务:采购人辖属7个支行营业网点及两年内拟开业的其他现金服务网点,每日早晚的款项、钱箱、重要票据、单证、物品接送押运护卫及存放于双方认可确定的金库的守卫,为采购人提供现金寄存和款箱保管等服务,并且包含每日各支行间或支行与分行间固定调拨箱的押运、守卫及寄库服务。单价不超过10万元/年/点。 2、到其他金融机构领缴款、调拨(领现)、各网点间或分行与网点间的临时调拨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款物及自助设备加钞的押运、护卫。其中,同一城区内及与当地乡镇间、县域城区与当地乡镇间不超过200元/次,来宾市区与武宣、象州、合山、忻城、金秀间不超过6元/公里。 二、服务时间 1、在法定工作日为采购人营业网点和现金自助设备提供服务。 2、在法定工作日正常提供服务外,需临时提供服务的,由银行方出具临时加班函,供应商根据服务标准正常提供服务,服务费用按正常服务计费方式计算。 |
分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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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年限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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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金自助设备清机加钞运维服务 |
2年 |
一、服务内容 1、来宾市区及县域现金自助设备清机加钞运维服务 采购人来宾市全辖区现金自助设备清机及加钞、武装押运及现场护卫等运维服务,满足服务需求方安全性、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的要求。费用标准按加钞次数进行计算,其中,单价不超过500元/次/点。 上述运维服务包含不限于对现金自助机具进行运行状况检查、安全巡视以及做好清洁工作;在加钞中检查耗材,发现不足本次加钞周期内使用,需进行耗材更换;发现自助机具内有吞没卡,负责取出并按相关制度规范交接给支行工作人员;完成加钞任务后,负责把钞箱、吞残钞、吞卡及各种业务单据等送到认购方指定支行完成交接工作;根据监管部门及认购方要求及时调整服务标准及质量,并完成其他认购方需要的与现金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有关的工作。 二、服务时间 1、在法定工作日为采购人营业网点和现金自助设备提供服务。 2、在法定工作日正常提供服务外,需临时提供服务的,由银行方出具临时加班函,供应商根据服务标准正常提供服务,服务费用按正常服务计费方式计算。 |
二、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三、调查要求
1.资料要求
有意向参加调查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2日发送确认。
2.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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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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