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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第2包:新增工艺设备及配套信息系统组织招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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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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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第2包:新增工艺设备及配套信息系统 1.2 项目编号:HBT 1.3 招标范围:新增工艺设备及配套信息系统。 1.4 交货期:60日历天。 1.5 质保期:1825日历天。 1.6 最高限价:357.400000万元。 1.7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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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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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2.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2.8 本项目特设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交叉带分拣机产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应的协议/合同首页、金额页<金额可见>及签字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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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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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请于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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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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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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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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