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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公寓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GC-01; 2.项目名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公寓改造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万元(不接受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5.采购需求:现有房源改造一处人才公寓,36套房1800平方米(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8.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9.项目地点###市林业新###街257-5号世纪新村D区)5号楼;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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