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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百里荒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百里荒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社会〔2023〕6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环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任务为新建一座游客中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停车场3000平方米,景观节点5处及旅游标牌,游步道1.2公里,旅游厕所一处,购置旅游无动力设施、智慧化系统及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水电、绿化等。

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百里荒村。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须在2025年3月30日前完工。)

5.质量目标:①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级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6.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检)员不少于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 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人员社保: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本年度最近一期(2024年7月或2024年8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住建”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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