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湛江至秦皇岛原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批)(二次)已审批,项目业主为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燃料油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的油品需从湛江通过油轮运输到秦皇岛码头卸货,全年计划2.0万吨至10万吨(预估量,按实际执行为准),单次需用2.0万吨到5.0万吨油轮运载。
2.2 服务要求:
(1)检验标准应根据《商检法》,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进行检验;
(2)负责货物装卸前后的数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单据;
(3)办理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航行签证与保险;
(4)质量以产品出厂质检单或封样、船舶质检单或油库合格证为准。货物到达指定卸货港后,由公司指定的收货方及承运商共同验收;
(5)每船次运输的货物数量不得超过对应船舶“船舶主要项目证书”明确的参考载货量,如单船次承载的货物数量超过对应船舶“船舶主要项目证书”明确的参考载货量,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追责;
(6)承运方船舶靠泊托运方指定装卸港口时,应严格遵守当地海事、口岸局等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保证船舶靠港、装卸货期间的作业安全;
(7)货物安全界面交接,每船次货物从发货点装载到发包方指定的船舶后,直到货物保质保量送到指定的卸货点并由发包方指定收货方计量验收前,其货物数量与质量安全环保责任由承运方负责。
(8)装卸地点与时间要求
对于运输需求,我公司将提前5天向中标人进行告知,中标人按照我公司要求做好船舶的组织调配工作,按照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地点到达指定港口进行油品的装卸。
船舶单航次运输途损不超过1‰。
(10)质量数量与检验要求
①质量以发货方出厂指标为准,装货数量以装货港岸罐数量为准。
②待货物到达指定卸货港后,由收货方及承运方共同验收,如出现运输过程中导致的产品数质量纠纷,由承运方予以承担。
(11)货物安全与保险要求
①货物安全界面交接:每船次货物从发货点装载到我司指定船舶后,直到货物保质保量送到指定卸货点,并由指定收货方计量验收前,货物的数量与质量安全环保责任由承运方承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 航线及最高限价:(单位:万吨、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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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航线 |
招标运量 (下限) |
招标运量 (上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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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湛江-秦皇岛 |
2 |
10 |
151 |
|
总计 |
2 |
10 |
2.5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3.2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附录)。
3.3 船舶要求:
(1)根据本项目码头船舶靠泊接卸条件限制,仅允许靠泊船舶载重吨在0.5万吨-5万吨之间的油轮(罐区单次接卸能力为2.8万吨,故船舶单航次最大运量为2.8万吨)。船舶承运方需提供与本项目相适用符合码头靠泊要求的2万吨以上自有船舶1条以上(含1条)符合资质的油轮,且提供此航线的油轮船舶,月度整体运力不低于7.5万吨;船龄不高于20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如码头有限高要求须特别注明)。
(2)船舶具备惰性气体保护系统,喷淋系统,具备良好的加温能力保证卸货油品温度不低于装货温度3-5℃。
3.4 业绩要求:近两年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
(1)近1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需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6 管理水平要求
(1)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船舶安全营运证书、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船舶应急预案;
(2)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3)为其船员投保人身伤害险,为船舶投保沿海和内河一切险,按照海事主管机关的要求为船舶投保油污险并取得燃油污染及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4)船员持相应证书上岗,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运力
3.7 信誉要求: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⑥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8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0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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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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