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监管数据治理与合规应用分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银行监管数据治理与合规应用分析项目,本项目总预算金额:196万元。本项目共分2个包,兼投兼中。其中,2包:监管数据合规应用分析系统,采购软件系统,数量1套。2包预算金额:88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交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002) 天津银行监管数据治理与合规应用分析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若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商,须提供原厂授权文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个月以内(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接收方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个人所得税除外) 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算;
6.参加开标会要求: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②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截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3日16时00分
售价人民币10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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