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18302.11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春港西路绿改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4.2.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4.2.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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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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