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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中心机房精密空调2024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GJ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中心机房精密空调2024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8万元

最高限价:14.88万元

采购需求:中心机房精密空调2024年度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一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等级7*24小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维护、管理等服务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维护管理等。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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