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漯发改社会【2022】4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骏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2工程地点:漯河市钱江路与光明路交叉口;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漯河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室外配套为暂估价列入到总承包合同中,其主要施工内容为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55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08-2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9-19 09:30:00,(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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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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