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4年智能电表配套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智能电表安装调试服务(含配套互感器、线缆、表箱、安装辅料、线管、冷压头、标签等)、网络接入服务、软硬件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巡检服务、技术培训等;
1.3预估金额:779362元(含税);
1.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5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成为止;
1.6选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选包,中选数量1家,中选份额100%;
1.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704元/回路,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 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1个智能电表销售或安装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0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0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选包或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选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8 时30分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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