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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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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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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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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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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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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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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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维保单位须具有暖通设备的安装及维修资质。 (6) 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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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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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至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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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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