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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项目(包二)(质量监督)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7 收藏项目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项目(包二)(质量监督)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 19:07|发布单位: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09-19|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627-202401-02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541

3、项目名称:宜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万元)

6、最高限价:2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的《宜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项目》开展外部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章节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做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计划招标1家技术服务单位,完成此次质量监督工作任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标包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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