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宁夏固原清水河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 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宁夏固原清水河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林函〔2024〕288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林业和草原局,估算投资 9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己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
2.2建设内容:湿地保育:巡护道路维修2.572公里,水系连通闸门管涵3座,湿地补水截水墙1座,新建鸟类检测点8处;湿地修复:生境恢复9.29公顷,岸线生态恢复2221米,岸线植被恢复1.72公顷,滩涂植被恢复3.54公顷,生境岛植被恢复1.26公顷,水生植被恢复2.96公顷;宣教科普:宣传设施更换维修1项等;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巡护道路维修2.572公里,水系连通闸门管涵3座,湿地补水截水墙1座,新建鸟类监测点8处,宣传设施更换维修1项;
二标段:生境恢复9.29公顷,岸线生态恢复2221米;
三标段:岸线植被恢复1.72公顷,滩涂植被恢复3.54公顷,生境岛植被恢复1.26公顷,水生植被恢复2.96公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 27 日至2024年 09 月 03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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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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