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飞灰外运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飞灰外运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JC
2.2数量:暂估13000吨/年。
2.3最高限价(单价):1700元/吨(含税)。
2.4服务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实施地点: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
2.6招标范围: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原灰预估为13000吨/年,现需对飞灰以原灰的方式进行外运和资源化利用处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HW18,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利用);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6.1项、第9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6.1项、第9类)的运输单位已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9:00至2024年9月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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