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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佛乡水库库区公路改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7 收藏项目

  项目编号:LYSG2024-156-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佛乡水库库区公路改复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中〔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0825-04-01-433964,项目业主为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龙游县佛乡水库库区公路改复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下大线、窑三线、库周生产道路。下大线:起点位于下大线石佛岭改造段,起点桩号K0+000,沿着石佛乡西侧布置路线,跨过东干渠后接到水库主坝,穿越水库后与库周生产道路平交,终点方向 1位于后丁村顺接老路,长0.46km,终点方向2位于西垣村顺接老路,长3.59km,路线全长4.05km。本路段共设置桥梁536.5m/3座,其中大桥505.5m/2座,中桥31m/1座;隧道220m/1座。窑三线:起点位于塘边村与规划的窑三线改线段顺接,起点桩号K2+720,沿现状山体布线,之后向西北侧穿越现状山坳,新建峰塘山大桥上跨佛乡水库,之后往峰塘山西侧布线,终点接上现状窑三线,桩号K5+773,路线全长3.053km;本路段共设置大桥128m/1座;隧道230m/1座。南库库周道路:起点位于南库5号副坝,沿佛乡水库南库及北库库周山体布线,经南库主坝、南库1号副坝、北库主坝、北库1号副坝后,终点位于北库2号副坝,路线长8.187公里。库周生产道路分为四段,分别为黄泥塘-东山库周生产道路、黄泥坑-黄龙岗库周生产道路、石佛村-三和村库周生产道路及三和村-铁钉坞库周生产道路。

  下大线和窑三线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库周生产道路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Ⅱ类)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库周生产道路无桥隧。路线总长约15.29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项目总投资约26662.41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概算19119.687万元。

  2.2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第SJSG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

  (1)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含机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综合管线、供电及照明工程及公交停靠站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保通设施(含修建、养护与拆除方案等)、其他工程(三改)等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价格清单、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专题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等。

  (2)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含机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综合管线、供电及照明工程、公交停车带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保通设施(含修建、养护与拆除方案)、旧桥拆除、其他工程(三改)等的施工完成、机电工程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4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

  2.4.1 设计周期:90日历天,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2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附属工程按发包人要求的进度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4.2 施工工期:720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4.3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180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4 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5 保修期:同缺陷责任期。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024年09月09日更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每个资质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 凡是参加龙游县从事招投标活动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投标人)包括县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40人的(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材料(浙江省内提供2024年6月、7月、8月份,浙江省外若因社保管理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6月、7月、8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三期的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社保清单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9月03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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