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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田生产站场VOCs、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气田生产站场VOCs、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服务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本项目选定的气田生产站场开展VOCs/甲烷监测工作,其中对35个集气站开展无组织排放/甲烷、VOCs泄漏检测及泄漏点位维修后的复检,对7座天然气处理站开展一次完整的LDAR建档及现场检测、复检的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配合发包人完成监测分析报告。

2.2招标范围:对暂定的35座集气站场(参考密封点4000至6000点/站)开展无组织排放/甲烷、VOCs泄漏检测及泄漏点位维修后的复检工作一次;7座天然气处理站场(参考密封点2至2.5万点/站)开展密封点建档及一次现场检测、复测工作,相关台账及检测数据上传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平台中。

2.2.1 对于选定的35座集气站场,针对性的开展无组织排放/甲烷、VOCs泄漏检测工作一次。具体参照《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OGMP指导文件《开展甲烷排放调查:排放识别与量化设备》(2017年5月版)等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按照《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要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气田企业甲烷监测试点实施方案》等要求进行。

2.2.2对汾渭平原、属地政府有明确要求、靠近城镇(村庄)等人员聚集区的7座天然气处理站场开展密封点建档及一次现场检测、复测工作,依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2019)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具体工作。可达密封点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进行检测,不可达密封点使用OGI普扫进行定性检测,并配合泄漏点修复、修复后完成复测。

2.2.3出具检测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监测分析报告。

2.3 服务方式:现场进行密封点建档、检测及复检,以及其他LDAR相关工作,并在集团公司VOCs管控平台上进行相关操作。

2.4 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2.5 服务地点:陕西及内蒙古地区。

2.6 服务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内容;严格确保检测仪器、建档、检测、复测工作过程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2019)、《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OGMP指导文件《开展甲烷排放调查:排放识别与量化设备》(2017年5月版)等相关标准、指南要求,满足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工作方案的技术要求内容。

2.7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具体见下表1。当实际工作站场数量高于或低于暂定工作量时,以实际站场数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计算;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框架招标,站点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表1采购内容及报价

序号

工作内容

暂定工作量

报价

数量

单位

单价

单位

1

无组织排放/甲烷、VOCs泄漏检测

(参考密封点4000至6000点/站)

35

 

万元/站

2

LDAR建档及一次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7份(参考密封点2至2.5万点/站)

7

 

万元/站

2.8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检测工作,进度满足发包人具体检测计划要求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到VOCs管控系统中,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2.9 标段划分: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无行贿犯罪,以上要求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作为证明。

2)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1.4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完成至少1项结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油气田密封点LDAR检测业绩(需提供服务项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结算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工期要求较为紧张,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施工工期要求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开展LDAR项目的专业团队,本项目至少配备5名现场工作人员及设备(现场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3.2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27日14时至 2024年9月2日14时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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